作业是员工在本专业课程学习过程中的阶段性总结,是员工独立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理论,通过分析研究专业问题以反映自身所具备的研究能力的重要实践活动。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为充分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员工的实践能力,特制订本规则。
1.任课教师可根据专业及课程特点,规定作业的次数及具体要求,一般每门课每学期以3-4次为宜。
2.作业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例以30%-40%为宜。
3.作业形式可以采用小论文、读书笔记、课堂讨论、实践报告等多种形式,教师应依据课程特点和员工实际,布置针对性强、可以切实提高学习实践能力的作业题目。对于小论文,要求员工必须独立完成,避免抄袭和雷同。所提交的小论文需具备题目、署名、摘要、关键词、正文、注释、参考文献等要素,论文字数一般应在1000字左右。对于其他形式的作业,教师应根据教学实际,制定相应的规范和要求。
4.教师要对员工所提交的各类作业及时进行评改,写出评语并给出合适的分数,并自觉接受教学委员会、院领导及员工的监督。
2011年4月